關于印發《黃岡市民辦教育促進會會議制度》的通知
黃岡市民辦教育促進會 各理事會成員: 《黃岡市民辦教育促進會會議制度》已經黃岡市民辦教育促進會二屆一次常務理事會議通過,現印發給你們,請遵照執行。 2019年1月7日 黃岡市民辦教育促進會會議制度 黃岡市民辦教育促進會二屆一次常務理事會議通過 (2018年12月23日) 為規范黃岡市民辦教育促進會(以下簡稱“本會”)各級各類會議管理,充分發揮會議在領導決策、推動工作、傳遞信息等方面的作用,進一步提高會議效率,促進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,根據本會章程,特制訂本制度。 本會常規會議有:理事會會議、常務理事會會議、會長辦公會議、秘書處辦公會議、本會年會。 一、本會主要會議相關規定 1、理事會會議:由會長召集,秘書處負責組織,本會監事長、副會長、秘書長、常務理事、理事、監事參加,邀請行政主管部門、社團登記管理機關負責人到會監督指導。原則上為每年召開一次,時間為 12 月。主要內容為:聽取本會年度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及年度財務收支情況匯報;討論、研究次年工作計劃;審議本會負責人、理事、常務理事、會員增補變更;制定或修改除本會章程以外的規章制度;研究通過其他重大事項。理事會會議可根據需要由會長臨時召集。 2、常務理事會會議:由會長召集,秘書處負責組織,本會監事長、副會長、秘書長、常務理事、監事參加。原則上每年召開二次,年中和年底各召開一次,年底的常務理事會會議可與理事會合并召開。會議內容為:聽取本會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匯報,布置下一階段工作;審議本會內部機構負責人任免、會員吸收除名、內部管理制度修訂等工作,審議本會其他重大事項。 3、會長辦公會議:由會長牽頭,秘書處負責組織,會長、監事長、副會長、秘書長及有關負責人參加。原則上每季度召開一次。主要研究、討論本會重大事項的實施方案及其他重要工作。也可根據需要由會長臨時召集。 4、秘書處辦公會議:由秘書長召集,秘書處全體人員參加。原則上每周召開一次。主要內容:聽取日常工作情況,部署近期工作。 5、本會年會:由秘書處牽頭組織,所有成員單位參加,特邀行政主管部門、登記管理機關負責人參加。每年召開一次,時間擬定為12月。主要內容是聽取本會年度工作情況匯報及次年工作計劃;通報、討論重大情況;表彰先進;專題研討。年會可與本會理事會會議合并召開。 二、會議要求 1、各會議必須符合審批程序,會前有計劃,會后有總結,努力提高會議效率。 2、會員大會、理事會、常務理事會議工作報告、領導講話、決議、決定、會議紀要、會議通知等由秘書處負責起草文件,對有保存價值的文件,由秘書處負責整理立卷歸檔。 3、會議記錄由秘書處記錄。 會議記錄必須用專用的會議記錄本。會議記錄本由秘書處存檔備查。 4、與會人員必須辦理簽到手續,會議簽到表由秘書處存檔備查。簽到表上應注明遲到、請假、無故缺席人姓名,以備對到會人員情況進行考核。 5、參加會議的對象接到會議通知后,應準時參加會議。確實因故不能參加會議,應于會議召開前2 天向秘書處請假,由秘書處報告會議主持人。 6、無故缺席、請假、遲到、早退情況由會議記錄人進行記錄,并在會議紀要上予以通報。對一年中未參加過一次會議且不請假、不履行職責的理事會成員,理事會應向會員大會提出撤銷其職務的建議,經會員大會通過后免去其理事會成員職務。 三、附則 1、本制度由本會秘書處負責解釋。 2、本制度從2019年1月1日起施行。 |